“年处理10万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和“危险废物沾染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贝博app手机版旧板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10万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和“危险废物沾染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贝博app手机版旧板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玉溪市易门县龙泉镇大椿树工业园,总占地面积30亩。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8800万元。其中,年处理10万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投资15000万元,危险废物沾染物综合利用项目投资3800万元。
二、主要建设内容
改扩建项目共建设2条生产线,即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生产线及危险废物沾染物综合利用生产线。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共5部分组成。主要建设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导热油炉房、加热炉区、污水处理站等辅助设施区,并按照生产要求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环保等公用和辅助工程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0010m2(30亩)。
三、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提出的限值;项目区周边地表水为扒河,属红河流域元江段绿汁江2级支流。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扒河源头入绿汁江段为一般鱼类保护区绿汁江的最大支流。现状监测数据统计结果显示,项目区周边的扒河各监测断面处的监测指标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说明的扒河的水环境质量较好;地下水现状监测各监测点中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各监测点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 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的建设内容主要为厂房建设及设备入厂安装,污染物产生量较少,主要为少量的施工粉尘、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等。
(二) 运营期
1、水环境: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循环排污水和生活污水。若不妥善处置,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大气环境: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为:主要有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加热炉燃料燃烧废气、生产装置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罐体呼吸废气、毛油精制产生的含酸废气、废沾染物清洁产生的废热气、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食堂产生的油烟,如果不妥善处置,会影响周边大气环境。
3、声环境: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泵、压缩机、加热炉、放空口等,噪声值在85~100dB(A)之间。
4、固体废物:主要有危险废物及一般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絮凝剂、折板沉降池沉渣、减压蒸馏塔底渣油、毛油沉降絮凝沉淀物、臭油、含油废白土、转炉炉渣、废导热油、废滤布、原料油罐底油泥、废机油滤清器压滤油、废机油滤清器纸芯、废离子交换树脂;一般废物主要为脱硫石膏、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一)施工期
针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采取对施工区域洒水降尘、施工物料有序堆放并遮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建筑垃圾及设备包装材料收集后送交回收站、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可减少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较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水环境
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循环排污水和生活污水。含油工艺废水、循环排污水进入200 m3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回用;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于绿化、车间地坪清洁用水、不外排。
2、大气环境:
①装置区不凝气及真空闪蒸塔产生的真空尾气作为燃料气供导脱水塔加热炉、导热油加热炉使用;
②加热炉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汇集在一套双碱法脱硫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内径800mm)排气筒排放;
③生产装置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送至有机废气吸收装置(低温冷凝+一级光氧化)吸收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毛油精制产生的酸性气体进入酸气吸收塔,由碱液喷淋(5%NaOH)+丝网除沫后,尾气进一步经水吸收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⑤罐体呼吸废气经收集后送至有机废气吸收装置(低温冷凝+一级光氧化)吸收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⑥管道损失废气呈无组织排放,挥发到空气中;
⑦废沾染物清洁产生的废热气经车间顶部轴流风机抽排至“低温水冷凝+光氧分解”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后;
⑧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和恶臭采用密闭收集后、排入“低温水冷凝+光氧分解”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后;
⑨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