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吨/年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贝博app手机版旧板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做好“10万吨/年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10万吨/年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贝博app手机版旧板,贝博app手机版旧板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0万吨/年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镇大椿树工业园区
4.建设单位:贝博app手机版旧板
5.占地面积:100亩
6.建设规模:加工处理废旧轮胎10万吨
7.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主体工程为废油轮胎回收加工装置及油料储罐区;供电、供水、电讯、绿化及道路等公用工程;固体物料材料库、维修间、化验室等辅助工程;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化粪池、事故处等环保工程。
项目选用全自动连续化废轮胎裂解生产流水线,设计产品生产能力:年加工处理废旧轮胎10万吨,总投资20000万元。
8.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及生态影响等,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及对环境的影响情况如下:
(1)废气
①粉碎车间
本项目粉碎车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沙克龙风冷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用脉冲布袋除尘器+1根15米高排气筒(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为3.5kg/h)。
②热解车间
热解废气,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及热解气,项目天然气废气产生量、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每台热解炉设置低氮燃烧器,废气经冷凝器冷却后经碱喷淋塔+UV光解处理后由15m排气筒(2#)排放;热解废气,全部作为热解炉燃料燃烧。热解气在有氧环境中燃烧,燃烧产物的主要成分是 H2O、NOx、SO2,除此之外,由于可能存在一定比例的热解气无法完全燃烧,燃烧废气中还可能含有颗粒物、烃类、硫化氢等污染物,废气经冷凝器冷却后经碱喷淋塔+UV光解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③粗碎无组织颗粒物废气
本项目废旧轮胎粗碎产生的颗粒物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粗碎设备通过按照在密闭空间内工作,同时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厂区布置等措施。
④破碎、筛分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粉碎车间破碎、筛分工序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0%,则有10%的废气逸散到车间中以无组织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厂区布置等措施。
⑤炭黑包装废气
产品炭黑出口设置包装室,包装时将太空包置于包装室内,关闭室门,包装在密闭条件下进行,包装废气经包装室沉降不外排。
炭黑存储废气:炭黑产品在运输存储过程中会有少量炭黑尘产生,经车间沉降情况下,场界炭黑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⑥装卸区废气
装卸车过程会有少量无组织废气产生,需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收集或回收处理。拟采用压缩+冷凝法处理装车导气管回收废气,回收效率可保证 90%,不凝气经5m高排气筒排放。
⑦热解过程臭气
热解过程为全密闭状态,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H2S气体,存在于热解气中,热解气作为燃料燃烧,经水封碱洗后硫化氢与碱液反应生成硫化钠然后经15m排气筒(P2)排放,排气筒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⑥油品存储、装卸过程恶臭气体
由热解油组分可知,油品中含硫量为0.814%,采用鹤管方式装车,在存储、装卸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将大大减少,装置区通过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可使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2)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因不增加劳动定员,因此无生活污水产生;定期更换的碱液属于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更换后由碱液工业商回收,不向外环境排放
(3)噪声
噪声污染主要噪声设备为设备噪声、车辆产生的噪声等,运行设备均采用有噪声限值技术参数的设备,设备采取了必要隔声、减振等措施。
项目设计中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减振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使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器收集颗粒物S1、碱喷淋塔中产生的污泥、碱喷淋废水、清罐油泥、UV废灯管、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办公生活垃圾。
(1)除尘器截留颗粒物(S1):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截留颗粒物产生量约为7.72/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碱喷淋塔污泥:类比同类项目,碱喷淋塔在脱硫长期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污泥,产生量约0.5t/a,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35,(代码:900-210-08),收集后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3)废机油:本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产生量约0.4t/a,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危废代码为900-214-08,作为原料进入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生产线。
(4)清罐油泥:每年产生的油泥约为8t,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危废代码为 900-221-08,作为原料进入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生产线
(5)碱喷淋塔废水:产生量为32m3/a,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35,危废代码为900-352-35,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6)UV光解废灯管:UV光解催化装置灯管需定期维护更换,每2年更换一次,每次产生废灯管约0.016t,即0.016t/2a,0.008t/a,UV光解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HW29含汞废物900-023-29,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7)办公、生活垃圾: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核算此部分固废。
项目固废去向明确,对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建设项目各污染物皆可妥善处置,不会对其造成较大影响。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版报告书请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166号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者贝博app手机版旧板进行查询。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为位于项目区周边2.5km范围内的居民及社会团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下列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
http://ynhbhb.com/1_33_474.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间
贝博app手机版旧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征求意见范围内的公众及社会团体可通过信件、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本公司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贝博app手机版旧板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镇大椿树工业园区
联系人:包玉君
联系电话:0877-4868680
电子邮件:1355920111@qq.com
邮编:651100
(二)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及传真:0871-64118256
电子邮件:1017975758@qq.com
联系人: 10万吨/年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环评课题组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166号
邮政编码:65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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